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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《国家电网报》 ( 2008-11-06 第1版 ) | 【字号 放大 缩小 默认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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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1月3日,一份来自浙江省杭州市纠风办的快递信函,寄到了浙江省电力公司监察部,里面是一份填写完整的浙江省电力公司政府满意度评价调查问卷。这是浙江公司开展政府满意度评价工作以来,回收的第7份问卷。 浙江公司十分注重服务对象的评价反馈,以此作为改进服务方式、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。在已经开展针对一般用电客户的第三方满意度评价调查,以及针对发电企业的满意度评价调查的基础上,从10月27日开始,浙江公司首次开展政府满意度评价调查工作。 此次调查工作主要面向全省地市级以上党委办公厅、政府办公厅、发改委、经委、物价局、电力监管等部门,发放73份政府满意度评价调查问卷。问卷涉及政府部门对浙江公司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,供电服务水平、员工队伍纪律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工作的评价。 据悉,问卷调查将于11月20日结束。浙江公司将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,形成分析报告,充实完善浙江公司的满意度评价体系。浙江公司将根据分析报告改进相关服务,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,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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